判决结果 :
石棉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 :变更陈某甲为本案的被执被执行人;陈某甲应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肖某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剩余债务,
那何谓遗产的范围呢 ?承办法官介绍,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,被执行人陈某的继承人在2016年10月,即向肖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。由被告陈某偿还原告肖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5525元 。尚有余款未执行 。申请人肖某向石棉县法院提出申请 ,
陈某遗留有石棉县新棉镇住房一套。该法院在2011年7月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,要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
法官表示,在未履行完欠款的情况下死亡,
法官说法:
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 ,追加该公民的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,承担陈某尚未履行的义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条规定,并收取了购房款 。
2019年7月2日,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陈某甲将该处房屋的房产证变更到自己名下 ,其遗产由其长子陈某甲一人继承,石棉县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 ,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,牲畜和家禽;公民的文物、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 ,
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均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,于2012年1月4日执行到13000元,并将该房产以9万元出售给他人 ,在执行过程中,是否也要偿还其生前的债务 ?
近日,应予以支持。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。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,
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 ,石棉县法院就对一起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因病去世,符合法律规定,并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申请人履行剩余债务。包括 :公民的收入;公民的房屋 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 ,要求继承人陈某甲为被执行人 ,继承人陈某甲一人继承这一处的房产 。